新鲜事、稀奇事、开心思、麻烦事,欢迎拨打热线电话,咱们乐意和您共享,帮您跑腿...
昨日,家住咸安的陈女士反映,自己一贯喜爱吃小龙虾,前不久从某团优选上选购了这款页面宣扬标明为1000g/袋的冰冻小龙虾虾尾产品,化冰去水后实践毛重仅有310g。本以为是捡个廉价,最终却让自己心里很不舒畅,置疑被商家宣扬所套路。
7月初,陈女士在手机APP上检查某团优选的产品网页时,被一款爆款小龙虾虾尾产品所招引。素常喜爱嗦虾子的陈女士点击进入后发现,这是一款限时秒杀、热销爆款标识的精选龙虾虾尾,1000g/袋规范产品惊爆价只需15.99元。
心里一策画,这个价格比菜商场价格优惠许多,陈女士不由心动,赶忙下了订单。次日,陈女士收到手机短信,购买的冰冻龙虾虾尾到货。依照手机短信提示,她赶到邻近的自提站点取回了龙虾虾尾货品。
等陈女士兴冲冲翻开包装袋后,却快乐不起来了。本来,货品包装内每颗龙虾尾外面都包裹着一层厚厚的冰块,个头还都不小。将龙虾尾冻结后,陈女士用厨房电子秤称重发现,一包龙虾尾毛重只要310克。
陈女士在和朋友共享这次并不愉悦的购物体会时,朋友告诉她,虾尾为了坚持新鲜,都需求进行冰冻处理,这也算是“行规”了,可是对出售分量没有清晰的束缚规范。
依照陈女士供给的链接,记者阅读某团优选关于该产品的页面发现,这款保质期为18个月的1000g精选龙虾尾产品宣扬包装页面非常诱人,销量也相当可观。
而在谈论留言区,除了一大批无文字无图片的规整五星好评外,还有一部分带图文描绘的差评。“满满一袋子,化冰后只剩一丁点”“就这么多,也就这么大,你们看着买吧”“虾子还没成年,就出来工作了”……部分用户打出了一星的低评。奇怪的是,无论是好评仍是低评,关于顾客的密布发声,商家和渠道没有任何回复,非常“低沉”。
记者发现,网购冷冻产品呈现图货不符、加冰较重等现象层出不穷。常常从事大宗食材收购的咸宁某餐饮公司工作人员甘先生表明,收购冰冻食物时毛重一般会有约好,出品率没有清晰束缚值,日常操作中以商家自动供给相关信息为主。市民叶女士表明,关于冷冻保鲜食物的加冰保存表明了解,可是加冰分量和毛分量应该在产品出售时有清晰标识,让顾客能做到理解消费。
分明宣扬标明的是1000g的龙虾尾,宣扬中没有标明毛重和毛重,到手的却只要310g。对此,咸宁宁华律师事务所李美成律师表明,商家存在虚伪宣扬和消费诈骗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维护法》第四十四条,顾客经过网络买卖渠道购买产品或许承受服务,其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,能够向出售者或许服务者要求补偿。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不能供给出售者或许服务者的实在称号、地址和有用联系方式的,顾客也能够向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要求补偿;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作出更有利于顾客的许诺的,应当实行许诺。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补偿后,有权向出售者或许服务者追偿。
对此,咸宁市商场监管局顾客权益维护科工作人员表明,商家在宣扬时未清晰明显标明冰冻虾尾的毛重、毛重,误导了顾客的消费行为,涉嫌宣扬不实。该局网络买卖监管科工作人员表明,因为陈女士收购产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都为外地企业,主张其向12315渠道进行投诉处理。
依据农业部颁布并于2013年3月1日施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规范SC/T 3120-2012》第3.5条规则:规则冻熟虾的冰衣率应当小于等于20%。
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《食物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第十九条规则:定量包装食物标识应当标明净含量,并依照有关规则要求标明规范。对含有固、液两相物质的食物,除标明净含量外,还应当标明沥干物(固形物)的含量。
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《定量包装产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则:对因水份改变等要素引起净含量改变较大的定量包装产品,生产者应当采纳办法确保在规则条件下产品净含量的精确。
...